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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10-11 16:35:07 来源:k8凯发-k8凯发 本文已影响人 正远范文网手机站

    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7篇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 社区矫正报告范文3篇 ?社区矫正报告范文篇一: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 如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7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7篇

    篇一: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

    矫正报告范文 3 篇

     ?社区矫正报告范文篇一: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

     如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

     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在我国,社区矫正就是指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罪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臵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司法所),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在 20xx 年开始试点,20xx 年时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迅速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并且在 20xx 年 2 月 25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把社区矫正写入了想《刑法》,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同时也预示着现价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会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将进一步向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发展和完善。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也更多的暴露了出来,比如说矫正人员外出打工脱离管理现象不断增多,还有就是随着社区矫正法规、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所面临的工作任务愈发繁重而相应人员、装

     备、经费却不能配套。这些问题和矛盾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而该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解决好这些困难、问题和矛盾,笔者结合对河西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的调查分析和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了一些想法。具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

     (一)现阶段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 ?

     河西司法所自 20xx 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 收社区矫正人员 xx 人次,累计为期满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 xx 人次,现在册管理的社区矫正人数为 xx 人。在这 xx名社区矫正人员中,男性有 xx 人、女性 xx 人;未满 xx 周岁的 x 人、18 至 45 周岁的 xx 人、46 至 60 周岁的 x 人、61 周岁以上的 x 人;高中文化的 x 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的 xx 人;被宣告缓刑的 xx 人、被裁定假释的 x 人、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 x 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 x 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 xx 人、侵犯财产罪的 xx 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xx 人。xx 名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居住在河西乡 8 个行政村的94 个村民小组中。

     通过对这些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进行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xx 名社区矫正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大概在 87%)的人员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而且男性居多,他们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支柱或重要成员,承担着家庭里很大一部分的经济负担,而同时他们本身却没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并且他们在犯罪过程中多数人是属于故意犯罪。

     ?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些主要工作机制 一是对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包括执刑档案(主要包括法院、监狱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和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矫正方案、通话记录、走访记录、谈话记录等),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表,及时登记、及时记录、及时总结。

     二是在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时,为其制定对应的矫正方案,成立一对一进行帮教的矫正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委会干部、矫正人员所居住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干部、矫正人员的近亲属)。明确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明确矫正监督人、明确矫正志愿者,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协同管理,各司其职。

     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司法所要求矫正对象每个星期给我们至少打一次电话,汇报工作生活情况。同时,每个月至少到司法所来一次进行思想汇报,并接受月度考核。同时严格按照《社 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外出或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请假外出在七天以内的由司法所登记和审批,并报县司法局备案;请假外出超过七天的司法所登记、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批。针对部分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先向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包括电话联系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和向矫正人员亲属发送告知书)要求其限期(一般为两周)返家,如若逾期未归的,司法所将向县司

     法局提请给予矫正人员警告。

     四是积极走访,掌握动态。我们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力量,定期不定期地于小组成员进行走访沟通,从侧面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

     五是加强对拟假释罪犯和可能被判处缓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评估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征求罪犯家人、罪犯居住地村民小组、村委会的村民、干部的意见;其次要对罪犯以往的社会经历和一贯表现进行认真了解;最后征求所在地派出所得意见。

     二、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一)要求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增多 近年以来,随着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主要承担家庭经济重任的社矫人员不断增多,导致越来越多的矫正人员的家庭和矫正人员本人都希望外出到发达的省份进行打工赚钱。而他们外出的想法和理由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认为当前的环境不好(如毒品比较泛滥、周边朋友亲戚吸毒的较多、没有固定工作的机会),到新的环境去,能够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避免和一些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可能更容易改正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比如赌博、好吃懒做、酗酒);第二能通过赚钱偿还一些债务(比如一些因故意伤害而获刑的矫正人员,他们在被刑事处罚的同时很多也都承担了较高的民事赔偿,往往他们的民事赔偿责任都会把家里的经济掏空有的甚至因此背上债务);第三家庭主要成员(如妻子、孩子)都在外面打工,整个家庭可以说都已在打

     工地,自己外出打工就能和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然而,按照目前的管理规定矫正人员请假外出最多就是一个月,而且也不可能给予矫正人员连续请假。而希望通过变更居住地来解决这个问题的矫正人员,又要面临着比较严格复杂的程序和原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变更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态度(是否批准、是否接受)等问题,所以往往很多矫正人员都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去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外出打工人员逐渐增多。

     (二)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各机关之间缺乏联系沟通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与多个部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如果各部门之间联系不够,不能各自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往往就会影响到矫正工作的质量,列如,一名矫正人员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导致可能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在联系不到矫正人员的情况下就会动用大量的行政资源进行查找,这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还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而且有可能让矫正人员逃避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给予的相应处罚。

     (三)日益加重的工作任务和与之相配套工作人员、装备、经费存在矛盾 当前这一矛盾在基层司法所表现最为突出。司法所承接着社区矫正的所有日常工作,但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少,工作装备也比较滞后,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又比较繁重,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质

     量。以河西司法所为例,河西乡国土面积为 102 平方公里,司法所共有两名工作人员,有摩托车一张,而现管理的 xx名社区矫正人员又分别居住在不同的村民小组内。以致于每月的走访都要耗尽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司法所还管理着 xx 名刑释解教人员,还要开展司法所其它业务工作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及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可想而知工作人员在分身无术的情况下,在对工作的深入推进过程中就会打折扣,就会影响到工作质量。

     (4)社会重视程度不够 ?

     社区矫正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社会对其的认知程度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社会参与社区矫正管理的积极性,相对的也就加重了该项工作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加重了主管机关的工作负担。如社区矫正中的志愿者队伍建设比较滞后,缺乏一直拥有专业专业素质(熟悉我国法律、拥有专业心理辅导能力)的志愿者队伍,民众缺乏义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二、 一些想法和建议 ?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规范全国社区矫正 工作制度 当前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已对社区矫正有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但是笔者认为还不够,还需进一步让全国的社矫工作规范和同步起来。因为由于各省的情况不同,各省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当遇到一些需要跨省份

     处理解决的问题时,就会遇到困难。如社矫人员要求跨省份变更居住地的情况时,就会有因为依据不同,口径不一等问题实质上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一些确实符合变更居住地的社矫人员在实际办理中遇到困难导致擅自外出现象增加。

     (二)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帮扶 由于社区矫正是一个新的事物,很多人都对其缺乏认识,在寻求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时候就会产生困难,就会加重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如果能够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和帮扶,让社区矫正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知,提高影响力。可能就会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向这里倾斜,这样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困难如经费、人员等问题就会得到缓解。

     (三)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 首先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次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如每月或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各自通报工作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的参考 笔者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在整个矫正期间,是要完全依赖于矫正地的各项资源来对其进行帮扶和教育的。而这些资源的优与劣则是体现在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程度上。如果超出了当地本身的承载能力,势必就会影响到该项工作的开展。如果能在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判处缓刑和裁定假释前,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矫正地的各项情况、罪犯

     的家庭情况等),我想这样可以给好的发挥社区矫正的职能,真正让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报告范文篇二: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20xx 年,我县被洛阳市政法委确定为社区矫正试点县,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多次召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协调会议。成立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公检法司各单位的任务及相互之间配合的要求。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况 ?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 117 名,95%属于缓刑人员。我们在城关、小店、三屯、上店等乡镇开展第一批移交工作,四个乡镇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28 人,占总数的23%。

     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截止目前无重新犯罪情况,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二、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 ?

     (一)成立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

     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

     多方协调,与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财经所、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联系,使资源得到

     优化管理,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出台文件指导具体工作 ?

     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对我县的社区矫正相关制度作了细化和完善,重点解决了矫正对象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期满解除矫正等环节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的明确和相互之间的配合,并在实践中构筑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统一安排部署 ?

     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正式启动后,各司法所在县局的领导下,在公安局派出所、检察院、检索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员信息进行了排查摸底。排查出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 117 名,95%属缓刑人员。

     (五)组织学习 ?

     我们组织基层司法所长赴湖北荆门、四川郫县、成都市成华区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比较早和比较好的省市单位参观学习,学习外地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的经验。

     (六)加强宣传 ?

     社区矫正还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新课题,在社会上和广大群众中还比较陌生,为扩大知晓率,使社会各界和基层干部群众认识、理解、参与和支持,通过各种媒体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在县区及各乡镇发放社区矫正宣传资料。

     (七)制作社区矫正工作台帐

     ?

     为了便于管理,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制定台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各种法律文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台帐,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的各种制式文书。

     (八)利用科技手段科学管理 ?

     为及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实际状况和活动规律,与电信部门积极沟通,电信部门为我们提供了司法 e 通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办投资 5000 多元为 10 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 gps定位手机。

     司法 e 通系统...

    篇二: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

    矫正人员日常矫正情况报告表 矫正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罪名

     矫正类别 监管 等级 普管级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矫正 起止时间

     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情况 主要 社会 活动 情况

     遵纪 宗法 及个 人思 想情况

      接受 监督 管理 情况

     社区 矫正 人员 日常 矫正 情况 参加 教育 学习 情况

     参加 社区 服务 情况

     身体情况及病情复查情况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填写)

     社区矫正 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司法所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全面反映社区矫正人员本月的矫正及思想情况,除最后一栏由司法所填写外,其他均由社区矫正人员填写。

    篇三: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

    服刑人员月书面报告 管理 社区服刑 人员姓名

     级别

     报告 月份

     月份 1、 思想方面:

     2、 工作方面:

     3、 生活方面: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社区服刑人员要按照每月报告内容, 根据管理级别提交书面报告。

     无书写能力的, 可以到所口头汇报, 司法所应当做好记录。

     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记录簿 姓名:

     入矫时间:

     解矫时间:

     序号

     时间 方式 内容 记录人 被教育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说明:

     1、“方式”:

     分为集中教育、 个别教育两种。

     2、“内容” 依据入矫教育、 常规教育、 解矫教育三阶段的教育内容简要记录。

     3、 记录人和被教育人要求亲笔签名。

     4、 个别教育按管理级别落实并进行计次。

     走

     访

     笔

     录 第

      页共

      页 ━━━━━━━━━━━━━━━━━━━━━━━━━━━━━━━━━━━━━━━

     事 由:

     _

     走访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被走访人:

     ___________

      被走访人与服刑人员关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走访地点:

      被走访人k8凯发的联系方式:

      走访人:

      、

      、

      、

      记录人:

     ___

      我们是

      、

      、

     的工作人员

     、

      、

      、

     今天我们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对象

     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就

      的有关情况进行走访, 请予以配合。

      走访记录:

     注:

     采用问答方式进行笔录。

     被走访人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 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如“以上笔录我看过, 陈述情况属实”, 并签字或者按指纹。

     笔录走访人、 被走访人应在走访笔录上逐页签字。

      走访人签字:

     、

     、

     、

      被走访人签字:

     走访笔录(副页)

     第

     页共

     页

      注:

     采用问答方式进行笔录。

     被走访人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 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如“以上笔录我看过, 陈述情况属实”, 并签字或者按指纹。

     笔录走访人、 被走访人应在走访笔录上逐页签字。

      走访人签字:

     、

     、

     、

      被走访人签字:

     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心得体会

     管理 社区服刑 人员姓名 级别

     学习 月份

     月份 学习内容:

     心得体会: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社区服刑人员要按照管理级别, 依托个别教育、 集中教育活动, 根据入矫、 常规、 解矫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 提交学习心得体会。

     矫

     正

     方

     案

     矫正对象姓名 :

      矫正单位( 公章):

     制定日 期:

     填

     写

     说

     明 1、 本矫正方案由社区服刑人员 监管责任人负 责填写, 使用后存入社区服刑人员 个人档案;

     2、 个人情况栏中的“婚姻状况”, 填写“已婚”、“未婚” 或“离婚”。

     职业填写“工人”、“农民”、“商人”、“军人”、“学生”、“干部”。

     家庭经济状况填写“好”、“中”、“差”;

     3、 犯罪情况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填写;

     4、 填写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 不得使用圆珠笔。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户 籍 文化 程度

     婚姻 状况 原工作单位 目 前 职业 家庭经济状况

     现住 地

     地

      犯罪前职业

      有何 特长

     个 人 情 况

     矫正起止时间 基本犯 罪事实

     罪名 、 刑种 、 刑期 犯罪原 因分析 本人认罪 服法的态度

      犯罪情况

      起止时间 就读学校及所在单位

      家庭和社会背景

     犯 罪 前 个 人 履 历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现实表现 k8凯发的联系方式

     家 庭 和 社 会 直系亲属关

     系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现实表现 k8凯发的联系方式

      旁系亲属关系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现实表现 k8凯发的联系方式

      背 景

     社会交往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 k8凯发的联系方式

      矫 正 小 组 成 员

     心理状态分析

     分析 家庭和社会背景分析

     生活来源分析

     就业前景分析

     诊断 基本诊断评估

     监管、 教育 措施

      生活、 就学、就业等帮扶意向 计

     矫正设隐患问题的防范及跟进措施

     矫正责任人签字:

      司法所长( 负责人)

     签字:

     社会志愿者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 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 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 在判决、 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 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会志愿者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必不可少的辅助力量。

     一、

     社区矫正志愿者。

     1、

     志愿参与

      村居( 社区)

     的矫正帮教工作, 与

      建立“一帮一” 的矫正帮教关系, 帮教时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 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主要工作内容:

     ⑴每月 与矫正帮教的社区服刑人员 进行思想、 工作、 生活等方面的沟通联系, 有针对性对矫正帮教社区服刑人员 开展矫正教育或心理矫治;

     ⑵参与对矫正帮教社区服刑人员 的奖惩评议;

     ⑶及时向 有关部门 反映矫正帮教社区服刑人员 的具体问题或实际困难, 积极争取帮困扶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 社区矫正工作者。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每月 要主动与社区矫正志愿者沟通, 共同研究解决矫正帮教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三、 社区服刑人员 。

     要自 觉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 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志愿者的社区矫正帮教。

      社区矫正志愿者签名 :

      社区服刑人员 签名 :

     社区矫正责任人签名 :

     年

     月

      日

    篇四: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

    矫正对象思想汇报情况登记表 矫正单位:

      司法所

     矫正对象:

     刑罚执行类别:

     时间

     方式

     是否按要求汇报

     司法所工作人员签名

     备注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篇五: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 合理配置行刑资源、 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为目的, 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 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 矫正力度, 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为构建“平安蜀山”、 “和谐蜀山”做出积极贡献。

      (二)

     工作原则

     1 、 开拓创新原则。

     在党委、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吸收并借鉴省内外试点县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 结合我区实际,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 依法规范原则。

     在法定权限、 法定期限内,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3、 密切协作原则。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 涉及国家司法、刑罚执行、 治安管理、 社区管理、 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 各有关部门、 单位及社会各方面要各司其职、 各尽其责、 密切配合、 相互协作, 形成整体合力。

      4、 公开监督原则。

     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要透明、 公开, 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确保依法、 公正、 有序、 有效开展。

      二、 适用范围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 5 种罪犯:

      1 、 被判处管制的;

      2、 被宣告缓刑的;

      3、 被裁定假释的;

      4、 被剥夺政治权利, 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具体包括: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 罪行较轻、 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 老弱病残犯、 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 过失犯等, 应当作为重点对象。

      三、 组织机构

     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党政领导、 司法实施、 部门联动、 社会参与、 群众监督”的运行机制, 要在各级党(工)

     委、 政府(街道办事处)

     的统一领导下, 由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联动配合, 全社会共同参与。

      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 区人大、政府、 政协分管领导、 区法院、 检察院、 公安分局、 综治办、 司法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区民政局、 财政局、 人事局(编办)

     、 教育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商分局、 国税分局、 地税分局、 工会、 团委、 妇联、 残联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由司法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全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各镇、 街道、 蜀山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的社区矫正组织机构, 办公室设在司法所, 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居委(村)

     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

      四、 部门职责分工

     1 、 区法院要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 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和减刑、 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

     在判处非监禁刑司法审判过程中, 可以征求社区矫正组织机构的意见, 将审判评估调查和社区矫正庭审教育纳入审判程序中, 并在宣判、 宣告后, 责令社区矫正对象持社区矫正《责令书》 到镇、 街道司法所报到, 同时将判决书、 裁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及时抄送社区矫正组织机构。

      2、 区检察院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 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和刑罚的正确执行。

      3、 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 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扶助, 行使监督管理权、 行政奖惩权、 司法奖惩建议权和实施、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权。

      4、 公安部门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

     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 违反监督、 考察规定, 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 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或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建议撤销缓刑、 假释, 收监执行; 对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 及时依法处理; 定期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增减情况, 并及时通报社区矫正工作组织。

     5、 民政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范畴, 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矫正工作。

     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特别是伤残、 家庭困难人员)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为生活困难或有就业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等帮助扶困工作。

      7、 人事、 编制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 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 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8、 财政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切实解决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

      9、教育部门要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

      1 0、 税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法律、 法规规定, 积极引导、 鼓励、扶持社区矫正对象自我创业, 加强教育和管理。

      1 1 、 工会、 共青团、 妇联、 残联要发挥职能优势, 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 法制、 文化教育和技能辅导, 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 生活、工作上的帮助。

      五、 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及流程

     社区矫正工作任务:

      1 、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2、 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 教育活动,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 道德规范、 政策形势、 行为规则等。

      3、 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 技能状况, 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 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 作为考核与奖惩鉴定的依据。

      4、 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

     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 结合犯罪原因、 心理类型、 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 进行心理咨询引导, 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5、 重视对矫正对象的生活帮扶。

     有针对性地改善部分矫正对象的生活处境,体现社会的“人文关怀”, 巩固社区矫正的实际成果。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1 、 区法院对判处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 应责令被告人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在判决(裁定)

     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判决(裁定)

     书、 起诉书副本、 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和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 一并送达区司法局; 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在 7 日内持法院出具的社区矫正《责令书》 到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的司法所报到。

     区司法局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 应及时转送给相关司法所。

      2、 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 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向社区矫正对象宣告实施社区矫正, 宣读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各项规定, 确定相关矫正工作人员, 同时进行训诫谈话教育, 并邀请其家属参加, 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

      3、 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 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 改造表现、 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 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 建立监督考察小组, 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 , 与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协议书》 , 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确定志愿者并与其签订《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 。

      4、 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社区矫正监督(护)

     协议书》 , 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 可与其所在单位、 村(社居)

     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社区矫正监督(护)

     协议书》 。

      5、 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 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 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 组织、 督促、 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 每月累计不少于 1 2 小时。

      6、 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 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 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时事、 形势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 1 次, 每次不少于 2 小时。

     乡 镇、 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

     社区矫正对象每周报告一次, 每月进行一次思想书面汇报。

      7、 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 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

     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 心理类型、 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 进行心理咨询引导, 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8、 符合入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 教育局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入学。

     在校生被判处刑罚的, 原则上在原学校就读。

      9、 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 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 每季度对其进行一次考评,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 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

     度考核表》 , 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1 0、 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 按照《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 的规定, 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1 1 、 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 30 日内, 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 《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志愿者、 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 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 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

     其中, 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情况, 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1 2、 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 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 同时签发《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 。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 由原收押的监狱、 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1 3、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 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 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 经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 报区公安分局审核。

     其中保外就医的, 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

     执行; 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由区公安分局提请法院决定收监执行。

     同时, 将有关的审查、 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监狱管理机关、 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 看守所。

      1 4、 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 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 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六、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队伍建设

     (一)

     工作制度:

      1 、 工作例会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 决议, 部署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研究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协调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措施, 拟定社区矫正重大

     问题k8凯发的解决方案, 指导、 检查镇、 街道、 园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镇、 街道、 园区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

      2、 请示报告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遇有紧急情况要实行动态报告。

      3、 教育培训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 提高其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尽快建立一支职业化、 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4、 责任追究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恪尽职守。发生矫正对象擅自离开所在地域或重新犯罪等情况的, 实行责任追查, 属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 严格追究其责任。

      5、 奖惩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内容, 对于工作严重失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

     队伍建设:

      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

     区司法局, 各镇、 街道通过配强司法所长, 配齐司法助理员, 建立一支数量充足、 政治合格、 业务精良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各镇、 街道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社区矫正工作者是指司法所工作人员、 参加社区矫正的公安民警。

      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工作或居住在社区内、 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 社区服务人员、 专家学者、 离退休干部、 教师、 高校优秀学生、 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

      七、 工作安排与步骤

     (一)

     动员阶段(2007 年 7 月-9 月)。

     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确定工作职责、 工作制度; 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骨干培训;摸清矫正对象底数, 落实人员、 经费等相关保障措施; 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

      (二)

     启动阶段(2007 年 9 月-1 0 月)。

     各镇、 街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 落实工作经费, 招募社会志愿者。

     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接收工作。

     (三)

     实施阶段(2007 年 1 0 月以后)。

     正式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制定矫正方案, 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相关台帐, 全面实施社区矫正。

    篇六: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

    矫正人员报告活动情况登记表 矫正单位:温陈司法所

      2014 年

     月

     日 姓名 王义 罪名 交通肇事罪罪 矫正类别 宽管 家庭 住址 茌平县温陈街道办事处刁楼村 社 区

      矫 正

     对 象

     本 人

     小 结

     本月参加了司法所组织的学习、参加社区服务劳动、工作、生活、遵纪守法等情况:

     矫正对象签名(手印):

     201 年 月 28 日

     司 法 所 意 见

     (公章)

     2014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用于社区矫正对象月度小结,除最后栏外均由本人填写。用后存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小结一栏,应填写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情况和日常表现等内容。

    篇七: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怎么填

    矫正自查报告 9 9 篇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 一) )

     2021 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在有条不紊中稳步推进。现将我县社区矫正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社区工作开展,健全领导机制。

     20**年我县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建立、健全了县、乡两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逐步健全,目前我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9 人,占社区矫正人员的比例为 15%。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乡镇覆盖面已达 100%,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刑人员接收率达到 100%。截止今年 9月,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181 人,解除 122 人,在册人数为59 人。

     二、社区矫正活动手续健全,程序完善。

     通过制定档案管理规定,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卷的要求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执法手续、档案,每个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活动(法制和思想教育、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走访、公益劳动等)载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并录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系统和全国社区矫正系统,加强对司法所录入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法院、公安、监狱等部门做到按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办理交接手续,社区矫正人员 10 日内按时报到率 99%。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衔接工作。

     三、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执法规范。

     我县严格按《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全县累计开展委托调查评估 31 人。我县建立了分类分级管理、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宣告、建立矫正小组,每月开展“8 小时”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开展居住地变更、奖罚,按时办理解除手续等执法管理活动,确保不脱管、不失控,无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在执法管理活动中,监管人员无打骂体罚虐待、吃拿卡要、乱收费、弄虚作假或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等问题发生。

     四、创新管理,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

     一是社区矫正监管人防和技防相结合。8 月,我县全面启动社区矫正人员 gps 跟踪定位系统,实现社区矫正监管步入网络化信息化管理轨道。二是建立长效考核新机制。自 2009 年起,每半年,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组成联合执法考核组,深入基层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开展半年、年终考核。三是建立检矫、法矫、公矫对接的新模式。公、检、法、司四家单位不定期召开联席会,在矫正人员、制度、信息、管理上进行对接,实现全县范围内全部矫正对象无缝接收管理。

     五、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通过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 二) )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并结合《关于对全部市司法行政系统 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我局对 20xx 年度全县基层及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工作

      今年我局将辖区内所有司法所立户列编,司法员编制收归局里管辖,实行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并配备了司法所长(副科级)。司法所工作档案整理规范,部分司法所完成统一外观及内部设置工作,大部分村级调委会达到“六有”“六统一”标准。

      基层工作总分 10 分,自评 8 分。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我局在临街租赁一套房屋,用作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内设有心理矫正室、宣告室、教育培训室、档案室、谈话室等,配备办公电脑 4台、办公桌 7 张、电视机 1 台、档案柜 4 个、电话 1 部、打印机 4 台,

     同时将社区矫正各类规章制度全部上墙,从硬件上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需求,同时县司法局安排 2 人固定在矫正中心办公,另外,县法院、县检察院各抽调 1 人、县公安局各抽调 2 人到中心工作。公检法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目前,累计完成社区矫正人员 422 人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并及时更新新入矫人员的信息从未发现任何遗漏现象。对所有正在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进行 gps 手机定位管理,定位率 91.5%,以确保对其进行有效监管,防止脱管漏管。11 月份有一名社矫人员脱管,走访家属得知其因再犯罪被山东淄博警方收押,社矫股已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密切配合警方下步工作。

      今年我县累计接收刑释解戒人员 133 名,本省刑释解戒人员衔接率、补助经费发放率及安置率均为 100%,未发现有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完善了远程视频会见制度,远程会见成功率为 100%。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分 10 分,自评 9.5 分。

      三、医调工作

      在临街店面成立了医调中心,内设调解室、接待室、谈话室等,成立了医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医学、法学专家库,制定了各项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受理案件范围。今年累计调解医疗纠纷 7 起,调解成功 6 起,调解成功率 85.7%,没有因医疗纠纷引发的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大型医闹时间。

      医调工作总分 5 分,自评 5 分。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 三) )

     为全面落实市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各项规定,更好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根据乐清市司法局通报的《**市社区矫正协理员第一季度考核成绩统计表》,结合分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5 月 7 日,分局召开协理员教育整顿暨自查自纠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各级文件精神,部署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的工作任务。分局重点从七个方面规范自查整改。

      一、规范调查评估。

      分局指定一名司法助理员与一名协理员专门负责实施审前调查评估,采取面谈、走访等方式,做实做细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笔录、被调查人签名、盖章或捺手印等内容完整、规范。

      二、规范报到接收。

      严格接收程序,新增矫正人员必须经规范流程予以接受,一次性告知报到所需的法律文书,有效解决矫正人员多次奔波和材料不全问题。在接收中,为避免见法律文书不见人现象的发生,及时校对,对未按时到分局办理入矫手续的社区矫正人员,协调社区和派出所组织查找,杜绝脱、漏管。

      三、 规范入矫衔接。

      社区矫正人员到分局报到,在分局负责人主持下办理入矫手续,进行入矫宣告,确定矫正小组和签订矫正责任书,同时对新增人员由司法助理员开展初次谈话教育工作。

     四、规范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须达到每月 8 小时,分局每季度制定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方案计划,对矫正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并限期补足。

      五、规范走访制度。

      根据《温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组织走访,了解矫正对象实际表现情况,走访谈话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反馈并现场进行适当的教育,并要求矫正对象鉴字确认。加强协理员谈话技巧,提高谈话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规范档案管理。

      组织协理员对自己管辖内全体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纸质档案开展全面自查,对缺件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分局组织复查和评比。

      七、规范登记统计。

      各社区协理员根据社区的工作规律与实际,每月要制定工作计划,每日登记工作日记。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 四) )

     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一直在不断地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管理格式化,教条化趋式,司法所的固定管理模式已在一定程度上被服刑人员所了解,逐渐开始出现“服刑人员今天到司法所参加活动,明天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社区矫

     正工作需要改变管理模式,创新多元化管理,避免让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xxxx 年初,xx 区 xx 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 x 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雄州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一、建立基层管理组织,定时定期开展检查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 xx 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

     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二、落实管理制度,监管工作直接进入家 庭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三级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1、落实分级包干责任与工作例会制度。社区责任人、社区综治主任对所属社区矫正安全责任网格片区进行定期监督管理检查。司法所矫正责任人直接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主任、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汇总、通报阶段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本网格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实行定期报告与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各个社区矫正监管网格管理员、社区内部社区矫正责任人必须切实掌握本网格社区矫正监管

     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街道司法所所长或社区矫正责任人汇报。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管理员每月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对社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了解相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并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重大监管安全问题,需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并落实整改。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社区村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社区矫正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重新犯罪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的奖惩措施。

      3、落实管理人员组织社区服务。社区网格片区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家属在内的“五帮一”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网格管理社区每月组织本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的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有益的社区服务,如在各社区“xx 广场”等大型广场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为民众服务,进入各个小区为小区居民除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对于在城社区的服刑人员,由三级网格管理员安排“户对户,点对点”的社区服务形式,即一个服刑人员定点对一户困难家庭定期进行上门帮助。这种方式让很多服刑人员觉得很有意义,他们在服刑期满后也能主动对定点的家庭继续帮助,这些多样化的社区服刑,让他

     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并从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提高矫正管理的实效性。

      4、联合司法所进入家庭走访谈话。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本社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进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对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情况,排除不安定因素。为个别心理存在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一些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主动联系社区为他们介绍工作、落实低保,保证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生活有着落。瓜埠红光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病无法工作,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与社区网格责任人一同上门走访,并送上了慰问金,孙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服从管理,病好后努力工作,不给国家和组织添麻烦。

      三、丰富教育形式,强化重点帮教

      1、建设教育设施,组织志愿宣传。网格片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加入法律法规教育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宣传法律教育内容。依托各社区的法制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建没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并配发标识、旗帜等,增强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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